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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了父母要全部赔偿金可以吗

损害赔偿
2024-04-17 10:17: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配偶孩子都有份额,父母要全部不行
  • 老公死了赔偿款是应该协商分配的。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中,可以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而进行均等分配。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老公死了赔偿款不需要全部给父母。赔偿款不是遗产,不一定要按照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近亲属对于分配的比例应当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 丈夫死了赔偿金的分配:
    1、抚养费应归被抚养人所有;
    2、扶养费应归被扶养人所有;
    3、赡养费应归被赡养人所有;
    4、丧葬费应归丧葬事宜的出资者或操办的近亲属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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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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