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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申诉

刑事案件
2024-04-17 09:03: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刑事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 二审结果不满意需要申请再审吗?还是一审结果不满意想上诉?判决啥时候下的?
  • 刑事申诉一般由原终审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对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审查、处理;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高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
    二、不服高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的;
    三、原经高院复核的案件;
    四、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申诉人仍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
    五、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高院认为需要直接处理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第四条,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
    二、不服本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的;
    三、原经本院复核的;
    四、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申诉人仍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
    五、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本院认为需要直接处理的。
  • 刑诉法中申诉是指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调解、决定的执行。申诉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刑法的申诉方式:
    1、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相关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作出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诉;
    2、申诉人应当提交申诉书、原
    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
    3、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审查下列申诉:
    (一)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
    (二)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原大区分院判决、裁定的;
    (三)案件经过本院或者本院原大区分院复核的;
    (四)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已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申诉人仍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的;
    (五)对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本院认为需要直接审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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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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