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离婚我老公不同意,我想起诉需要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4-17 18:26:3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针对不能协议离婚的,有且只有一种办法斩断夫妻双方的婚姻感情法律关系,那就是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至于诉讼离婚,结合本人工作经验实务,主要涉及如下几方面的核心内容,在这要特别奉劝阅读本文的读者诸君,一定要慎重照搬,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处理为宜。
    一、绝大多数当事人诉讼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准备诉讼的材料,本人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罗列主要的诉讼材料供大家参考。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应诉材料如下:
    (一)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5份;
    (二)原被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四)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五)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3份;
    (六)夫妻双方其他需要法院审理的证据材料3份。
    二、在实务中,如何收集证据材料是许多当事人的痛点,这个痛点主要是大多数人不明白证据材料包含哪些形式,这里详细罗列诉讼中的八种主要证据形式: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上述所有诉讼离婚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在诉讼离婚的案件之中,如果案情复杂,涉及的证据非常的多,但证明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又是所有证据中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在本文中,本人将常见的五种法定离婚条件需要收集的证据列举如下:
    (1)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4)一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诉讼离婚需要参考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起诉的话就要到你老公户籍地法院提交诉状就可以了。
  • 提起离婚的话,双方是否涉及到复杂财产问题。
  • 你好,具体情况是?分居多久?
  • 要写材料,立案,开庭,判决
  • 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可以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然后让对方撤销。如果不能撤销的,则就要积极应诉,并搜集证据,向法庭多提供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事实和证据。
    只要法院认为夫妻关系没有破裂,即便调解不成,法院也不会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一方不同意,想要起诉离婚的,是可以起诉的。
    2、起诉流程为:
    (1)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当准备起诉状,起诉状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2)拿着起诉状,直接去人民法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会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经过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立案,也应当通知当事人,起诉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法院立案后,等着法院开庭通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
    1、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