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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三月份请病假5天,事假25天,上班一天还有没有公休工资

劳动纠纷
2024-04-16 11:42: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劳动者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当天的工资,但是不能克扣劳动工资;劳动者请病假的,如果劳动者有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的,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事假是没有工资的。
    一年内休事假20天以内,且公司不扣除工资的,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 个月。
    (二)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原工资照发。超过的,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算。国家对如何休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可以休假几天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
    一般员工请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三天,因为请假时间长没有人代替位置,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一天请假就可以了。但是,必须根据各公司的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什么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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