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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前答应了发加班费,离职之后一直不发,问了店长都是不回复

劳动纠纷
2024-04-16 23:18: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再次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或信函)向店长或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明确提出加班费的要求。在信件中,清晰地陈述你的诉求、加班的日期和时长,以及应得的加班费金额。保留好发送的记录和信件的副本作为证据。
  • 离职之后一直不发工资可以选择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你好,建议去劳动局进行反馈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不发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解约的争议在劳动仲裁委的受案范围内,因此劳动者可以及时提请仲裁,请求解约,并且可以请求单位及时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劳动者在离职后仍然可以索要加班费。如果单位拒绝给付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单位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或者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员工要追讨加班费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有权调解的组织申请调解;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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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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