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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的土地证作为组级集体还有用吗

征地拆迁
2024-04-16 08:56: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有: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
    1、明确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让其更好发挥集体土地证的使用效果;
    2、实现土地三权分置,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及土地使用证登记;
    3、完善征收制度,界定用地范围,探索并制定了合理、规范的征收目录,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交易入市,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五十二条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接到有批准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批准文件和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土地变更登记。
  • 集体土地证有效。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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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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