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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对方逆行引发事故 交警没开事故认定书 对方只付医药费 没付车辆损坏费 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4-04-16 01:46: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 法律分析: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付医药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
    2、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3、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付医药费如何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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