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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面馆店门口放了一桶开水,结果一个两岁的小孩子在玩的时候一屁股坐进去了,然后现在烫伤有点严重,在医院治疗,这种情况大概会赔多少钱啊?

损害赔偿
2024-04-16 15:55:0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要看过错程度,结合对方的注意义务,
  • 你好,需要你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
  • 赔偿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 法律分析:根据烫伤情况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人身受到伤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先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在诉讼的过程中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如果侵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构成犯罪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小孩子在店里烫伤需要担责吗
    1、具体要根据责任过错分别承担。若是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这种情况应该是由孩子的监护人负主要责任。若是店铺的过错.则由店铺承担主要责任。建议如果孩子的监护人要的太多,可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公平判决后执行,其次小孩在店里乱跑被烫伤,店家应该承担没有管护好热水或开水的责任,店家需要对小孩进行民事赔偿。具体赔偿数额,要看伤情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
    参照伤残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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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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