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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关于离婚的土地承包经营所得,如何分割?

征地拆迁
2024-04-18 14:32:3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以后看土地承包经营归谁所有,正常情况下应当在离婚协议当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可以按照份额分割。
  • 如果是婚姻期间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平分的。
  • 你好,属于夫妻婚内财产的部分平均分配。
  • 你好,具体情况是?有具体流水吗?
  • 具体的法律意见可以找律师沟通。
  • 土地承包经营所得具体展开来说。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分。
  • 夫妻离婚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
    1、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婚后获得,且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方在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另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予以分割,对于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可以分割。但仅限于双方均为该承包集体成员,且该经营权属于可分割的权利。若一方不属于该集体成员的,一般无权取得该承包经营权,但能就该权利所产生的共同收益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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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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