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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在认定,治疗后期间也回到了工作岗位,单身体受限,干不了许多活,公司要求请病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是调岗调薪,请问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4-16 09:18: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属于民事纠纷

  • 1、职工非因工负伤致残时,用人单位应当准许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为其发放医疗期内的工资;医疗期满后,可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职工不能适应新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 职工受伤后在住院期间,企业给你支付的是工伤津贴,标准是本人工资,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你发放工资。对你的伤情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性质评定,并做伤残等级鉴定,按伤残等级鉴定的级别要求公司给你赔偿。但公司在你出院后,与你协商更换工种,给你更换工作后,按你实际从事的工作支付工资,这应当没错
  • 职工非因工负伤致残时,用人单位应当准许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为其发放医疗期内的工资;医疗期满后,可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职工不能适应新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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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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