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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单位是公办幼儿园,职位是保育员,已连续工作了5年,合同均是一年一签且只发了两次合同给我(本人极力要求的),每一年的合同只有11个月,我园附属于一公办小学,前三年签合同盖的是小学的章,后两年盖的是幼儿园的章,因为分开了独立法人,现在小学正校长仍是我园的党支部书记,工资发放也是小学财务发的,现在的问题是我园已定于今年7月30号被教育局撤销,我曾向领导要求经济补偿金,但他说我们的合同每年只签1个月,不能计算连续工龄,只会多发个月工资给我们作补偿,没有按工龄补经济补偿金一说,请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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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23: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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