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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房东,老租客租期一年9月到期,3月底和我微信联系4月初退房,我又将房子继续出租,新租户签订4月17的入住合同 现在,老租户因个人原因,又搬不了家,希望继续住,所以新租户的合同属于我违约,我应该找老租户赔偿我的损失吗?

房产纠纷
2024-04-16 14:00:3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应该要求老租户搬离,老租户不搬离,应当承担你的损失。
  • 你好,你应该要求老租户搬离,老租户不搬离,应当承担你的损失。
  • 你好,可以要求老租户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找老租户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这种情况可以找老租户赔偿损失
  • 房东违约赔偿:一方面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另一方面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违约赔偿:一方面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另一方面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房东违约赔偿:一方面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另一方面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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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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