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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申请劳动仲裁强制执行后,公司账上没有钱。公司没有钱,但老板个人大概率是有钱的,现在法院联系我要申请执转破,这种情况下我申请有意义么?或者可以申请追加老板个人作为被执行人么?

劳动纠纷
2024-04-16 09:15:1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账上没有钱但老板个人可能有财产,这在执行过程中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针对您提到的两个问题,我给出以下建议:
    首先,关于申请执行转破产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确实资不抵债,且没有其他有效的执行措施可以采取,那么申请执转破可能是一个有意义的选择。执转破程序可以进一步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如果发现公司确实无力偿还债务,那么通过破产程序,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参与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程序可能耗时较长,且最终能够获得的赔偿也可能有限。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申请追加老板个人作为被执行人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公司承担,而不应由老板个人承担。但是,如果老板个人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行为,导致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追究老板个人的责任。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老板个人的行为导致了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 可以追加相关的股东可以追加相关的股东为共同的执行人
  • 你好,申请转破产,或者追加被执行人都可以
  • 你好,已经仲裁了吗?后面裁决书下来了吗?
  • 是否一人公司,公司股东是否足额出资
  • 您好,那您这边可以申请的呢
  • 你好 这个事可以解决的
  • 劳动仲裁后老板没钱的,另一方第三人可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依法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发现对方确实没钱的,可中止执行;在发现对方有钱之后再去申请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是否可以执行老板,视情况而定:
    1、公司是独立分法人,对外发生债务,一般情况下不可执行公司以外的财产,公司仅以其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2、但如果有证据在证明老板个人有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老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5、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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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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