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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交通事故中 耳朵疯了九针断十根肋骨能达到十级伤残吗

交通事故
2024-04-16 22:43: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情况断10根肋骨是能达到实际伤残的,具体的以伤残鉴定报告为准。
  • 耳朵疯了九针断十根肋骨能达到十级伤残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骨折的,不一定属于十级伤残,多少级伤残要依据伤残鉴定结果而定,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的,如果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骨折的,不一定属于十级伤残,多少级伤残要依据伤残鉴定结果而定,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的,如果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骨折的,不一定属于十级伤残,多少级伤残要依据伤残鉴定结果而定,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的,如果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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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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