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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司机开17.5米半挂车,肇事了车烧费了,拉的百货都烧了,我得手机和一些用品都烧了,我问车主什么时候给赔付他说等保险现在还没给报,去年9月份的事,现在已经半年了,我可以起诉他们,能陪我多少钱啊?谢谢

交通事故
2024-04-15 17:12: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这样的情况,协商不成,需要去法院起诉,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财产损失的鉴定结果认定
    追问:主要是我得手机和物品都没有发票了,光靠说也不承认啊
  • 你好,你有证据证明给你造成多少损失吗
  • 你好,是否有证据呢
  • 法律分析:在遭遇车祸后如果对方全责但拒绝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如果保险公司不受理的,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在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绝履行判决结果的,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
    主持辨认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肇事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肇事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嫌疑车辆时,同类车辆不得少于五辆;对肇事嫌疑车辆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十辆的照片。
    对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独有特征的,不受数量的限制。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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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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