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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离异,我从出生到18岁没有接受过父亲的抚养费,现在已满18岁还能要回吗?

婚姻家庭
2024-04-22 10:48:4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在你满18岁之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理论上以往未曾收到的抚养费不能再向对方追讨。
    然而,法律并不僵化,若你成长过程中因未收到抚养费而经历了严重的生活困难,例如影响了基本生活保障和接受教育的机会,你仍然有权尝试通过法律手段寻求经济补偿。你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详细陈述你在未成年期间因未获得应有的抚养费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生活困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酌情裁定对方是否应当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补偿责任。
    请注意,具体能否获得补偿以及补偿金额的多少,将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判决为准。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
  • 对于你提到的情况,一般来说,成年后追讨未成年时期的抚养费是比较复杂的。在我国,抚养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其健康成长。当你已经成年时,抚养费的这一功能就已经丧失了。
  • 您好!你已经满十八周岁已经成年了,不建议你再主张抚养费了。
  • 你好,上述情况,已满18周岁,无法要回
  • 你好,这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的
  • 您好,可以其实要求支付抚养费
  • 成年的当事人不能再对之前的抚养费进行追要,但是他人代位支付的抚养费是可以请求要回的。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一般会给到被扶养人满十八岁成年或能独立生活截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一般来说,18岁以后是不能要回以前的抚养费的。除非是在18岁之前,曾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对方拒绝的,诉讼期限是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18岁之前父亲没有给过抚养费的话,18岁之后一般是不可以再要回来了。不过如果你现在还在20岁以内的话,还是有一定可能要回来的。一般诉讼时间为三年。而且也是有明文规定的。
    你现在如果刚过18岁,诉讼是一定可以要回来的,就算对方不同意也可以强制执行。必须履行抚养义务的。而且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你现在超过了比如现在年轻25岁左右了,那就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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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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