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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在合同约定时间,没有交工,延误工期,房主能不能自己终止合同?

房产纠纷
2024-04-14 17:11: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看合同约定情况,所合同中有约定,则可以解除,详细情况见面详谈,请带合同等证据材料
  • 装修公司延误工期,若是没有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出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能协商,则按自愿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到法院起诉或到仲裁机构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装修公司延误工期为其自身原因的,应当由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装修工期延误应当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请求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工期延期是工程延误或进度延误,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迟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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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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