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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废,有低保,自己要创业,低保要不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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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22:25: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创业成功了,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了,就会取消。
  • 经济不再困难的,可以取消低保。无人举报,或乡镇(街道办)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不作为的,甚至徇私舞弊的,违规低保户不会被取消资格。根据低保户标准的相关规定,低保户的收入不仅仅包括可见收入,还包括不可见收入,例如,未申报的收入,继承的遗产,他人赠予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等等。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低保被取消必须通知本人。定义如下:
    1、不通知本人,是违法行为;
    2、国家政府并没有发布取消低保的政策,因此低保制度会一直执行;
    3、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要求说明取消的原因。
    农村低保户多久核查一次
    1、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通常每年核查一次;
    2、如果低保户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可以每半年核查一次;
    3、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一般是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进行核查。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以前有低保,现在被取消了的话,那应该去民政局去重新申请低保,如果收入水平低于正常水平是可以再重新办理渠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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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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