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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业主委托别人给找装修房子的,别人找了我,我问这个委托人怎么干法,委托人说的给干点工,结果活干完了,业主不满意干的结果,现在不给我干活的钱,还让我给业主赔偿,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4-14 12:53: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诉讼处理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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