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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一女子穿高跟鞋到我火锅店内与家人就餐,临走时走路不稳不慎摔倒至骨折,花费2万多,事后要求我方进行赔偿。我方认为对负责主要责任,于是提供2000元代金券进行补偿,与该女子协商未果最后诉至法院

损害赔偿
2024-04-15 17:09: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关键点在于火锅店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是否湿滑、是否有明确的警示标志、灯光照明是否充足等。如果火锅店在这些方面存在疏忽,导致顾客受伤,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火锅店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这边有收到法院的传票了吗
  • 你好y,这边为你转接人工客服
  • 你好,协商未果可以起诉对方
  • 你好,你是否有相关的证据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请求赔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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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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