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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请律师出门,本人可能不出现吗

婚姻家庭
2024-04-15 09:31: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情况方便电话沟通吗
  • 离婚一般是要当事人出庭的
  • 一般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本人应当出庭。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帮助草拟离婚协议书,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与对方谈判。但是婚姻涉及身份关系,当事人不能委托律师全权处理,离婚诉讼还是需要本人出庭的。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民事诉讼中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请了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无需出庭,当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没有律师,是必须自己出庭的。只有一个例外,就是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
    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
    离婚一般都需要本人在场才可以办理离婚。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因此,无论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本人都必须到场,不到场是无法离婚的。 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双方亲自到任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起诉方向管辖区的法院提交完起诉所需资料后,虽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剩下的专业事宜。但是,离婚案件开庭后,起诉方还是需要出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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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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