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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收卫生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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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09:17: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收卫生费是合法的。根据《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规定:第二条第六小条规定: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 门面卫生费是不可以拒交的,如果拒绝支付门面卫生费,政府部门有权关闭门店。门面卫生费都是当地卫生部门派专人上门收取的,长时间拖欠费用,卫生部门有权收滞纳金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提高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共同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 门面卫生费是不可以拒交的,如果拒绝支付门面卫生费,政府部门有权关闭门店。门面卫生费都是当地卫生部门派专人上门收取的,长时间拖欠费用,卫生部门有权收滞纳金和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提高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共同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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