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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子被非法侵占如何写诉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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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08:33: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解决的方法主要是二个:
    1、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2、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从被侵占的房屋中搬出)、赔偿损失。
    如果该房屋归你所有,你就依法拥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方非法侵占的行为,侵犯了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侵权行为,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 起诉状的专业性强,建议咨询律师后委托律师代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
    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 房屋被侵占打官司需要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产权证件、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到庭辩论质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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