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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送养孩子中,有一条,生父母生活上有特殊困难,这一条是法律是如何解读的?

婚姻家庭
2024-04-14 14:56: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送养人
  • 送养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①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②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③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④其中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⑤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证明;⑥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 法律分析: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生父母或抚养义务人主动将子女送养给他人的,则视为放弃抚养权,如福利院、其他监护人将儿童送养给他人的,父母在找到该儿童后,可以与收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重新获得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法律分析:亲生父母送养孩子必须满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生父母患有疾病或者经济特别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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