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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无力偿还,法院已经强制执行,有什么办法证明自己无力偿还,让法院解封账户的

债权债务
2024-04-13 16:12: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判决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无力偿还的债务的,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当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劳动能力,又丧失收入来源的,法院会终止案件执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继续执行】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执行威慑制度】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因为什么原因被冻结的
  • 根据法院的判决,对方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或者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到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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