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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被人骗了签了一份担保

债权债务
2024-04-13 17:59: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签订什么内容的担保,担保借贷吗,有什么证据证明被骗了

  • 被骗签订担保合同的,可以在撤销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撤销后,担保合同自始无效,对当事人不产生 法律约束力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证明被骗签的担保流程如下:
    1、担保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签字确认的担保具有法律效力。是自己的过错的,不属于被骗;
    2、法律是向社会公布的,一经公布,即认为社会公众都对法律条文的知悉和理解。
    社会公众已自己不知道法律规定、法律责任为逃避责任的,法律不予支持;
    3、如在提供担保过程中,债权人确有欺骗行为,故意利用担保人不熟悉、不了解,诱导担保人作出错误担保的,可以认定担保无效;
    4、另外,如果担保人是被债务人欺骗,不论欺骗是否成立,都不影响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证明被骗签的担保流程如下:
    1、担保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签字确认的担保具有法律效力。是自己的过错的,不属于被骗;
    2、法律是向社会公布的,一经公布,即认为社会公众都对法律条文的知悉和理解。
    社会公众已自己不知道法律规定、法律责任为逃避责任的,法律不予支持;
    3、如在提供担保过程中,债权人确有欺骗行为,故意利用担保人不熟悉、不了解,诱导担保人作出错误担保的,可以认定担保无效;
    4、另外,如果担保人是被债务人欺骗,不论欺骗是否成立,都不影响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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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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