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办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