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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痴呆丧失民事能力,丈夫可以做监护人吗?公证处能不能出具公证

婚姻家庭
2024-04-15 16:24:52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当妻子因痴呆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丈夫是可以成为其监护人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在没有经过法定变更的情形下,丈夫作为配偶,自然承担起监护人的角色。
  • 你好,按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第一顺位就是配偶,所以丈夫可以担任妻子的监护人。
  • 不需要出具公证,你本来 就是法定第一监护人呀
  • 你好,这边是可以的,一般是可以出具的
  • 下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协商开具的
  • 你好,可以出具公证书的这个情况
  • 您好,丈夫可以当监护人的。
    追问:要由哪些部门认定出证明?、、
  • 你好,可以作为监护人的了。
  • 丈夫可以去当做监护人的
  • 法律分析:在我国老年痴呆需要监护人,老年痴呆属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监护。监护人按照顺序为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老年痴呆需要有一个监护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由其配偶担任监护人。若其配偶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失能老人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法定监护人为其配偶。但若配偶丧失监护能力或死亡的,由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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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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