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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家里的黄金不见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丢的,报案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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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21:50:1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这个事情什么时候发生的,现在有没有报警了呢,再哪个城市
  • 你好,如不报案的话,有其他办法查找也可。
  • 可以报案的,这种情况可以去报案处理的。
  • 您好,建议再找找,报警警察也没法找。
  • 可以报警处理的,是否确定是被偷的
  • 家里没得嘛,那就是家里人偷得
  • 法律分析:可以。丢失财物没有规定报案的时间限制,但是应当及早报案,报案越迟,越难以侦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法律分析:东西丢失,没有具体规定在几天内报案有效。但应及时报案,有利于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时间越久越不利于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东西丢失,没有具体规定在几天内报案有效。但应及时报案,有利于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时间越久越不利于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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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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