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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委托人有风险吗?

建筑工程
2024-04-17 1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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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一般不会有什么情况,拿你的身份证就是说想让你做授权代理人,你没在投标上签字不会有多大的后果。
  • 如果投标委托人滥用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进行投标活动,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面临法律责任。
  • 你没在投标上签字不会有多大的后果
  •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是有风险的,所以当事人要委托他人签订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授权的范围和期限,写明超出权限签订的合同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积极避免委托带来的合同风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有风险。当事人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说明超出授权权限的合同对委托人无效,积极避免委托带来的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一般不会有什么情况,拿你的身份证就是说想让你做授权代理人,你没在投标上签字不会有多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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