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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个暗股,分红很高,明股人未经我同意,自己把股份占有了,怎么把股份要回来?

公司企业
2024-04-14 21:38: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解决, 进一步沟通我
    追问:有个股份转让协议,可以起诉他侵占他人财产吗?
  • 可依据股权代持协议等证据,确认股东资格
  • 你好,可以准备证据,进行诉讼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可以进行协议约定
  • 股东入股后的退股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股东之间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
    (1)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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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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