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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他出现拿肚子顶撞肚子的行为可以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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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16:45: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有可能涉嫌犯罪。
  • 犯罪情节是否轻微,应该结合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综合评定,综合罪前、罪中、罪后情况。
    罪前一般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主要包括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有无前科、是否惯犯或者偶犯。
    罪中主要考虑行为人在犯罪手段、行为、方法、对象、动机、后果上是否刚刚达到犯罪起点,也包括法定量刑情节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未成年犯罪、从犯等,一般社会危险性和侵犯法益的程度较低。
    罪后情况主要考虑行为人对已经实施完毕的犯罪所持的态度,包括对侵害后的赔偿、被害人的谅解程度等,或者有自首、坦白、退赃、立功等情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犯罪既遂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结果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
    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
    2、危险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
    4、举动犯,一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就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犯罪行为满足以下构成要件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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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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