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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15岁怀孕了!可是我和我男朋友都想留下来,可是我父母强行要带我去打掉,我有权利留下小孩吗

婚姻家庭
2024-04-19 15:55:4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作为未成年人,你有权利决定是否要留下孩子,但是需要在法律和社会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决策。你需要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生理条件是否适合怀孕和生产。这包括你的健康状况、年龄、心理和情感准备等方面。如果你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或者存在某些健康问题,那么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思考和做出决定。
  • 你好,有权利留下,但是你十五岁很多事情没有分析的能力,最好听家人的话
  • 下午好,你猜15岁啊,听父母的话
  • 你好,你才15岁应当好好想想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 您好,为您转接人工客服D
  • 有权利把小孩留下的啊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哺乳期内的子女(指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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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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