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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叫我拿手机去学校,结果我弄丢了,他叫我赔偿,我应该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4-04-12 14:56:4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正常来说的,你确实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
  •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具体情况和双方之前的约定。
  • 你好,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
  • 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由学校来负责赔偿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适当的营养费,交通费。但是学习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义务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最好签订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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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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