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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修路遭到别人的损毁,但是土地存在争议

征地拆迁
2024-04-12 16:01:39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土地争议,需要明确争议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如果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当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结合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材料,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划和政策,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
  • 首先应确认争议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是否有合法权利在此修路。
    如果土地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应优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争议问题。
    若确认有权修路,对于任何人故意损毁的行为,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 农村自修路遭到别人的损毁,如果土地存在争议,首先应尝试通过自主协商解决问题
  • 您好,损毁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故意的可起诉对方。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 你好,土地争议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可以行政复议先的这个情况
  • 你好!可以向村委反映情况的
  • 你好是有土地纠纷需要咨询吗
  • 那想我们帮你做什么呢
  •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向相关政府机构投诉例如城建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投诉处理即可。农村修路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就此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村委会对其进行调解,或者请有管辖权的的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法律分析: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投诉处理即可。农村修路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就此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村委会对其进行调解,或者请有管辖权的的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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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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