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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有出生证明,派出所说查不到,不给办理迁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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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2:04:1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请确保您的出生证明是真实有效的,并且已经由正规医疗机构签发。如果出生证明存在任何问题,比如信息不全或者伪造等,派出所将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因此,您需要仔细核对出生证明上的信息,确保其准确无误。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出生证明是医院办理的,可能是医院没有及时把信息发给公安系统,所以查不到,当然也可能是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以去医院问下情况。
  • 您好!有出生证明为什么不给办理户口,这是不合理的啊
  • 当事人可以咨询相应的派出所工作人员,
  • 具体是什么情况 ,查不到的原因是什么
  • 你好!现在是那个管辖派出所在办案
  • 你好,可以协助你处理的
  • 孩子户口迁移,当然需要出生证了,如果没有出生证的话,人家是没有依据不给办理的,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可以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去查档案,因为所有的医院都会留有档案的。只要查到档案,让他们重新开一张证明就是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可以,小孩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本这些材料递交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户口迁移的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适用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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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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