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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租客 和房东签约的合同是九月份 因为提前退租 房东未退押金 但是有几百块钱水电气没结清 这部分费用是应该由我另外支付呢 还是可以从押金中扣除

房产纠纷
2024-04-12 11:21: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租房合同的标准做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水电气费用应该从押金中扣除**。

    在租房合同中,通常会有关于水电气费用支付的相关条款。如果提前退租,合同一般会规定如何处理剩余的水电费。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提前退租时未使用的水电气费用可以从押金中扣除,那么这一部分费用应当由房东在押金中直接扣除。
    2. **无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这些费用,通常来说,租客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是必须缴纳的。如果费用未结清,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来弥补这部分费用。
    3. **额外费用**:如果押金足够覆盖所有欠缴的水电气费,那么不需要再额外支付。如果不足以覆盖全部费用,可能需要另外支付差额。
    4. **通知义务**:房东在扣取押金前应履行催告义务,即通知租客缴费或告知将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租客在接到通知后仍未支付,则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 **合理处理**:作为租客,如果你已经预交了整个月的水电费,但实际未住满这个月,你可以与房东协商按实际使用情况退回相应的费用。

    总的来说,最好的做法是检查你的租赁合同中有关提前退租和费用结算的具体条款,并与房东进行沟通,以了解确切的处理方式。通常情况下,合理的水电费用是需要由租客承担的,而这部分费用可以从押金中扣除。
    追问: 请问如果他到单位理论 这种行为属于什么定性呢
  • 你好,这种是不合理的,可以再与房东协商一下
  • 法律分析:押金是在租房的人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才可以扣除的,扣除的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跟水电费是两回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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