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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一直没给我,己经几年了,我还能去仲裁吗

劳动纠纷
2024-04-12 10:50: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你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加上已过多年,可能已经超过了时效。另外实务中很难证明,公司没有给到合同。但发生劳动争议时,公司举证比较方便。
  • 你好,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吗。
  • 建议您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不签劳动合同仲裁方式如下:
    1、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3、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申请仲裁。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注意,劳动者应当提交其他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银行流水、社保保险缴纳记录、工作证等。
    具体依据法律的规定。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与公司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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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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