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失业金问题

劳动纠纷
2024-04-11 18:03: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咨询。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失业金是直接打到社保局指定办的银行卡上的。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一般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可领取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纳时间满五年不足10年的,可领取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1、失业金需按下列办法来领取:
    (1)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再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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