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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狗丢了,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4-04-11 15:33: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狗丢失了可以报警看监控。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 派出所不立案,然而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对于狗丢的情形,如果不属于违法犯罪的情形的,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能报警处理。但如果狗丢的情形,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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