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非机动车:《行政案件》第107条第1款第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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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机动车如果存在被盗抢嫌疑,那么该车辆可能会被依法扣留。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止被盗抢车辆上路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至于非机动车与《行政案件》第107条第1款第1项的关系,我暂时无法直接给出具体的解释,因为《行政案件》并非我所熟知的特定法规或规章。可能您提到的是某个特定地区或领域的行政规定。由于法律法规因地域和行业差异可能存在变化,建议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原文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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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法律咨询服务,请把您咨询的问题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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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那你现在是有什么需要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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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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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直接陈述你的问题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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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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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的处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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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