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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城乡居民(新农合)保险,去北京急诊抢救(主动脉夹层A)因主动脉瘤破裂死亡,所有费用走的全自费,回秦皇岛报销说发票是门诊发票不给报,请问这种异地急诊抢救费用算住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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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0:37: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社保局询问清楚,有的地方是不给报销门诊票。
  • 法律分析:在异地就医,没有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只能限于急诊急救情况,才可以报销的。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 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医保中心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你好,医保报销的范围有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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