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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家出走几年了,对孩子不闻不问,生活费一分都没有给,现在突然起诉离婚,我可以要回孩子的生活费再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4-13 19:19: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情况如果你有收到传票的话,那么你就需要积极的进行应诉。
  • 可以的,主张好你的诉讼请求进行反诉
  • 您这边收到法院的诉讼材料了吗?
  • 最好协商处理你可以聘请律师帮助
  • 夫妻离婚时,建议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若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大小、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抚养权,不抚养孩子一方根据其收入情况以及孩子的消费情况支付抚养费。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夫妻双方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再婚。
  • 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住房、户籍、家庭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综合因素以及孩子的大小、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如果您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并且孩子也长期与您共同生活,则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对方按照其收入情况以及 孩子的消费情况,支付抚养费。
  • 法律分析:老婆离家出走不管孩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要求其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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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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