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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冻结金额40000是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
2024-04-11 09:22: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法律分析:银行卡冻结是指用户银行卡因为一些原因,被银行系统暂时管制,无法进行交易。根据冻结原因,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相关解冻业务。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向开户行咨询,银行一般会告知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会给作出决定机关的联系方式,可以直接电话咨询该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一般会告知原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法律分析:银行卡冻结是指用户银行卡因为一些原因,被银行系统暂时管制,无法进行交易。银行卡是信用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法律依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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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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