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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迁户口又没能力,又不想再婚,怎么才可以迁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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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9:55: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到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中心咨询
  • 你好,这边是可以迁走的
  • 结婚迁走户口还可以迁回来的。但必须满足迁回地的迁移条件才可以。且需要当事人依法向迁入地申请准迁,获得书面许可后,依法向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迁出,到准迁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一、可不可以先迁户口再办结婚证
    1、不可以先迁户口再办结婚证。迁移户口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婚迁。也就是说,结婚之后迁移户口是正当理由,没有结婚证,无法证明结婚的事实,派出所也不能随便迁移户口的,除非迁移户口还存在购房,工作变动,升学等法定理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结婚不一定要迁户口的,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决定,可以迁户口,也可以不迁,没有硬性规定。如果要迁户口的话,需要到迁出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接着持迁入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迁出方户籍证明等,到迁入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迁出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最后持迁入方户口簿,迁出方户口迁移证,到迁入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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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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