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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时家里有个平房是我父母买的,完了我结婚时丈夫家没买房子,我爸妈把房子陪嫁给我了,我结婚一年后我爸妈领着我和丈夫去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房本是我和他的名字,我们的感情现在不好,也没写什么赠与协议,我问一下这个情况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要是现在偷偷的把房本丈夫的名字剔下去,留我自己的在办一个可以吗?离婚的话我能不能要这个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

婚姻家庭
2024-04-10 20:45: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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