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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跟人合作入股一个公司因为矛盾原因一年后撤资了,但是法律材料上面股东人还没撤下来。后续公司出了问题我这边需要负法律责任嘛

公司企业
2024-04-10 21:28: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退伙协议系内部约定对外不能免责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该条的立法本意就是合伙企业在进行变更之后,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对登记行为对外公示效力的一种强化,若仅有内部的协议,仅在股东内部有效,对外无法产生公示效力。
      不管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合伙,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要负无限和连带责任,即不以出资为限。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必须走出这样一个误区:合伙企业或者合伙组织退伙时,只要合伙人内部协商好就可以了。实际是,这一认识是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背离的,即使有退伙协议但未变更工商登记,因为对外未产生公示效力,仅在合伙人内部发生效力,对第三人无约束力,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仍需承担连带责任。故再次提醒合伙人,退伙后应及时变更工商登记,否则可能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您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拨号电联,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具体是什么事情发生了呢C2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遇到公司股东撤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或者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丧失股东资格,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2、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关于股东是否可以撤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财产的,股东一旦出资,他出资的财产就转化为公司财产,股东就没有权利予以撤资了,否则涉嫌抽逃出资。
    当然,也并不是说股东出资后就一定不能撤资,但会有很多的条件和限制。
    比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有效决议,同意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下,那股东就可以撤资,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通知债权人等,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予以撤资。
    也就是说,只有在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权利,并完成了法律上的程序和履行了相应义务后,才可以撤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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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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