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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在看守所时,通过内蒙古公安服务平台,给在押人员打的钱没用完。现在在押人员释放了,钱怎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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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7:00: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变更
  • 您好,视具体情况
  • 【法律分析】:看守所的钱没用完,人收监了。看守所会把钱转给监狱或退给家属。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
    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
    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第五十条 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
    第五十一条 对脱逃人犯的财物,应当暂时保管。一年后人犯未捕获归案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对死亡人犯或者已执行死刑的罪犯的财物,应当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路远无法领取的也可代为寄去。
    如无家属,或者在一年内无法通知和寄送以及通知后逾期一年不来领取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上缴财物的收据,要归入人犯档案保存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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