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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办理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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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4:34:4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想办理撤销婚姻也需要具备一些条件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办理撤销婚姻的具体事项可以进一步咨询
  • 你好,可以撤销婚姻,具体要看你掌握的证据。
  • 你好,对方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事由吗
  • 可撤销婚姻的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审查属实的,应当做出撤销婚姻关系的决定书,并收回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一般可撤销婚姻是这样处理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具体程序是: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交相应的材料;审核并报送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印发撤销决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的程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婚姻撤销需要以下手续:
    1、具有法定可撤销事由的婚姻当事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书、申请撤销的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人民法院在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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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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