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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控股B公司,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可以兼职B公司财务负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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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6:00: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对此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公司法只是规定了董事、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如果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就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
    1、《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综上,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
    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公司法规定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但是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 法律分析:可以是兼职的,可根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使用灵活就业财务专业人员。财务负责人上岗与离职都要按规定申报税务机关登记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八条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